- 1. 公众电除颤PAD
- (公众除颤计划)
- ... 院内心脏骤停(IHCA)生存链 检测和预防=》识别和启动应急反应系统=》即时改善心肺复苏=》快速除颤=》高级生命支持和骤停后护理 初级救护人员=》高级生命支持团队=》导管室=》重症监护室 院外心脏骤停(OHCA)生存链 识别和启动应急反应系统=》即时康复心肺复苏=》快速除颤=》基础及高级急救医疗服务=》高级生命维持和骤停后护理 非专业施救者=》 EMS急救团队=》急症室=》导管室=》重症监护室 ...
- 创建于 2025年4月04日
- 2. 期刊:与AED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e-newsletter)
- ... necessary to insure the safety of the victim who is the object of the search or rescue operation. 在法律法规这一点上,我国也已出台相应的“好人法”来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 2016年11月1日,《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正式实施,第四十二有相关明确规定:“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
- 创建于 2019年7月12日
- 3. 施救人员保障金
- (好人卡)
- 悦安健康安全面开放好人卡项目,施救者风险金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 基于《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中 “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商业保险支持和引导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 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5月20日起,悦安健康将向社会全面放开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风险保障支持 “好人卡” 项目。 参与拯救生命急救、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器系列相关课程的学员在取得有效证件后将有资格申请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提供的高至1000万元的施救者风险保障金。 ...
- 创建于 2019年5月18日
- 4. AED培训或自动体外除颤器培训的意义是什么?
- (自动体外除颤器)
- ... 第五, 我国法律法规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使用上的规范并未完全更新。从欧美国家推行好撒玛利亚人法即好人法开始,我国这两年也先后在深圳、杭州、上海、北京等地陆续更新了地方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以此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并在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版民法总则中184条中进一步保护了好人的权益使其变成了全国范围适用的法律保障。虽然以上这些都是令人鼓舞的信息,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我们同样面临着各种随着而来的挑战,如AED设备这项新生事物在公共场所设置所带来的各种法律风险承担的主体该有谁负责?要知道因为更多的AED社会化公众更能会增加公共场所运营方的运营风险,因此如何打破其中的顾虑已成为当下是否可以有效推行AED公共除颤计划的一个重要关键。另外一方面,AED设备目前在我国还是长期占据医疗器械三类目录,这让民众应用AED设备救人这项行为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也是阻碍公众大规模开展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培训的原因之一。 ...
- 创建于 2018年4月08日
- 5. AED助力好人法
- (AED新闻)
- AED助力好人法,公共除颤,急救有望实现黄金4分钟 在公共场所突发心源性猝死却无人敢救的现象,近年来屡见不鲜,如何打破这种现象?2016年11月1日《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实施将成为打破沉默的一剂良药。被称为“好人法”的这项条例指出,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人们通常所说的“好人法”,即专门为那些做好事的人提供特别的法律保护,免除他们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的专门法律其意义显而易见:一方面体现了公平公正,以免人们做了好事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是鼓励人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发扬互助精神,弘扬社会美德。 ...
- 创建于 2017年2月17日
- 6. AED操作员要接受CPR培训?
- (AED问答)
- ... 心跳骤停的证据,什么时候开始呼EMS(急救医疗服务),何执行CPR程序: (2)操作者必须接受他们将要使用的同种AED模型的正规训练、这样他们就可 熟悉掌握AED,并在紧急时刻成功的操作仪器; (3)培训同样会教会使用者如何避多潜在的危险情况。 ...
- 创建于 2017年2月15日
- 7. AED证书
- (AED问答)
- AED使用是否需要证书? 这个问题需要考虑AED使用的地理环境。因为每个国家,甚至每个地区对于AED使用的规范各不一样。拿上海为例,2016年11月1日颁布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第四十二条指出,市民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应当立即拨打“120”专线电话进行急救呼叫,可以在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为急救提供便利。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市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
- 创建于 2017年2月15日
- 8. AED使用中的常见问题
- (自动体外除颤器)
- ... 心跳骤停的证据,什么时候开始呼EMS(急救医疗服务),何执行CPR程序:(2)操作者必须接受他们将要使用的同种AED模型的正规训练、这样他们就可 熟悉掌握AED,并在紧急时刻成功的操作仪器;(3)培训同样会教会使用者如何避多潜在的危险情况。 ...
- 创建于 2017年2月13日
- 9. 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 (AED法律)
- ...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呼叫专用电话号码为“120”。急救中心应当根据人口规模,设置相应数量的“120”呼救线路,配备急救调度人员,及时接听公众的呼救电话。 第十四条 急救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服务。 第十五条 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人员应当熟悉院前医疗急救知识和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具备专业的指挥调度能力。 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应当配备医师、驾驶员等。有条件的可以配备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等辅助人员参与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 ...
- 创建于 2017年1月20日
- 10. 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
- (AED法律)
- ... 第十四条 “120”网络医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专业化“120”急救队伍,实行二十四小时应诊制; (二)服从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并做好“120”急救医疗信息的登记、汇总、统计、保管和报告工作; (三)执行急救医疗操作规范; (四)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120”急救车辆及其急救医疗药品、器械、急救设备和医务人员等进行日常管理; (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急救医疗服务价格,并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
- 创建于 2017年1月20日
- 11.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 (AED法律)
- (2016年7月2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急救医疗服务,维护急救医疗秩序,完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实现救死扶伤的宗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院内急救医疗服务以及社会急救等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是指由急救中心、急救站(以下统称院前急救机构)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
- 创建于 2017年1月20日
- 12. AED法律依据(上海篇)
- (AED法律)
- 本AED法律法规节选自《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如对AED项目的开展有法律风险顾虑的企事业单位,本中心可提供AED托管服务。 联系电话:021-5108260 或 info @ firstaidchina.com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第四十二条 市民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应当立即拨打“120”专线电话进行急救呼叫,可以在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为急救提供便利。 ...
- 创建于 2017年1月13日
- 13.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 (急救法律法规)
- (2016年7月2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急救医疗服务,维护急救医疗秩序,完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实现救死扶伤的宗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院内急救医疗服务以及社会急救等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是指由急救中心、急救站(以下统称院前急救机构)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
- 创建于 2017年1月13日
- 14. 现场急救,没证书怎么办?
- (急救保障新闻)
- 上海市近日通过了一项“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条例鼓励经过培训、具备急救技能(例如拥有相关证件)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相关救护行为及权利将受到法律保护。条例本身无疑很好,它将为“好人好事”提供法律保障,免去可能“被讹”的后顾之忧。但是条例的出台也引发了我们对中国急救现状的深一度思考:中国到底有所少人持证,全民急救培训普及到什么程度?这才是我们在面对此条例时,需要真正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倘若连“证”都没有?又谈何“举证救人”呢? ...
- 创建于 2016年9月04日
- 15. 上海4成120出车被曝为非急救任务
- (急救新闻)
- ... 但截至目前,这套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而建立起的防御体系,在全国各地的120系统中,并不多见。 一直在呼吁国家层面的急救立法,王亚东深知其中的困难。2011年,卫生部曾就一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至今没有下文。从2008年就筹划推进,2012年进入立法调研阶段的《北京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至今仍在“拟定中”。 对于城市急救系统的顽疾,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寻医问药。今年2月,在一份包括上海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在内的十个局委联合印发的文件里,为了补充急救人员,提出了多项对策,甚至包括“探索二三级医院临床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定期工作的制度”。 ...
- 创建于 2013年10月21日
- 16. 改革急救体制
- (中心动态)
- 四川芦山地震,让我们在关注灾害预警的同时,也更加关注灾后的医疗救援。 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灾害事故的频频发生,现有的以医院为中心网络结构的不健全的急救体制,已无法适应形势,必须尽快变革。 首先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原则,整体规划我国医学救援体系,统一规范医学救援模式。建议国务院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把我国城乡医疗救援体系的建设和四个应急体系纳入国家统一的救援体系。从国家的整体建设出发,对医学救援体系进行系统的规划。中国的急救体制应当与国际EMS(急救医疗服务)相同步,并根据国情作相应调整。在应对严峻的突发灾害挑战和常态下公众对急救需求急迫增长态势下,以警察、消防共同形成保障安全、维持秩序、救护生命的常态体系中,城市社区建立以医学救援为主体的“第三支力量”已是当务之急。而警察、消防、急救这三支力量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成果成熟的经验。可以尽快选择试点城市,建立“第三支”力量的现代医学救援的机构和队伍。 ...
- 创建于 2013年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