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香港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 (办公室急救)
-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509章)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为雇员在工业及非工业工作地点,提供安全及健康的保障。基本上,这是一条赋权的条例,订下一般的规定。 涵盖范围 这条条例差不多包括所有工作地点 ─ 雇员工作的地方。除了工厂、建筑地盘及食肆之外,其他地点,如办公室、实验室、购物商场及教育机构也纳入法例范围之内。然而,也有一些工作地点是例外的,即: 位于公众地方的飞机或船只; ...
- 创建于 2013年10月23日
- 22. 工厂安全术语
- (厂区急救)
- ... : 必须人人注意安全: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必须事事注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熟练而忽视安全 必须时时注意安全:如不要因为即将下班而加快速度,违章操作,忽视安全。 必须处处注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注意安全。 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
- 创建于 2013年10月22日
- 23. 香港每30人中有1人懂急救
- (中心动态)
- ... 香港红十字会机构传讯经理黄惠芬向南都记者表示,根据香港法例,部分工种的入行条件之一就是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士,医护人员以外,保安员、运动及健身教练、空中服务员、带领外访互动的教师等都应该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比如保安员要负起商户和住户基本照顾责任,加上或会遇到紧急及突发事件,若具备急救知识便能派上用场,而部分工种如导游、领队、救生员等,更规定从业者必须具备急救证书”。香港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规定,任何雇员的工作地点,每150名雇员当中,必须至少有1人是合资格的急救员,同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而在石矿场、建筑工地、货物搬运及货柜处理等行业,要求合资格急救员的比例更高。 ...
- 创建于 2013年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