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HSS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为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于1980年代所建立, 对于脑中风病患整体严重度的客观评估量表。
- NIHSS非完整的神经学检查, 但涵盖重要的神经功能评估, 且可将评估结果做系统性的量化。
- NIHSS不只神经科医师才能评估; 只要受过完整训练, 非神经科医师、护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亦能评估, 且仍具有相当之可信度。
- 总分由0-42分(但临床上不可能评到最高的42分, 原因后述), 分数越高代表中风严重度越高, 反之则越低。
- 有时为了输入计算机的方便, 部分无法检查的项目常以”UN” (un-testable)或”96”来记录, 但这些项目病人实际得到的分数是以”0”分来计算。
- 可用于筛选适合接受静脉血栓溶解剂治疗的急性中风病患(4-25分)
- 对于接受静脉血栓溶解剂治疗的病患, 建议于治疗前, 治疗2小时后, 治疗24小时后, 治疗7至10天后, 及3个月后皆以NIHSS追踪评估治疗反应。
- 巴氏量表及Modified Rankin Scale则着重于日常生活功能上的评估。

改良残疾量表 - Modified Rankin Scale 是用来衡量脑卒中后患者的神经功能恢复状况的临床工具。具体评分标准及说明如下:
| 患者状况 | 评分标准 |
| 完全无症状 | 0 |
| 尽管有症状,但无明显功能障碍,能完成所有日常工作和生活 | 1 |
| 轻度残疾,不能完成病前所有活动,但不需帮助能照料自己的日常事务 | 2 |
| 中度残疾,需部分帮助,但能独立行走 | 3 |
| 中重度残疾,不能独立行走,日常生活需别人帮助 | 4 |
| 重度残疾,卧床,二便失禁,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 | 5 |
| 死亡 | 6 |
黑体字显示了每一级别的正式定义,“说明”部分则给予了进一步指导,以期减少不同观察者间可能产生的误差,但对面谈的架构没有要求。请注意仅考虑自脑卒中以后发生的症状。假如患者无须外界帮助,可在某些辅助装置的帮助下行走,则被视为能够独立行走。如果两个级别对患者似乎同样适用,并且进一步提问亦不太可能做出绝对正确的选择,则应选择较为严重的那个级别。
0 完全没有症状
说明:尽管可能会有轻微症状,但患者自脑卒中后,没有察觉到任何新发生的功能受限和症状。
1 尽管有症状,但未见明显残障;能完成所有经常从事的职责和活动
说明:患者有由脑卒中引起的某些症状,无论是身体上还是认知上的(比如影响到讲话、读书、写字;或身体运动;或感觉;或视觉;或吞咽;或情感),但可继续从事所有脑卒中以前从事的工作、社会和休闲活动。用于区分级别1和2的关键问题可以是,“是否有些事情你过去经常做,但直到脑卒中以后你不能再做了?”。频率超过每月一次的活动被认为是经常性(usual) 活动。
2 轻度残障;不能完成所有以前能从事的活动,但能处理个人事务而不需帮助
说明:某些脑卒中以前可以完成的活动(如开车、跳舞、读书或工作),脑卒中后患者不再能够从事,但仍能每日照顾自己而无须他人协助。患者能够不需要别人的帮助穿衣、行走、吃饭、去卫生间、准备简单的食物、购物、本地出行等。患者生活无需监督。设想这一级别的患者可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单独居家-周或更长时间。
3 中度残障;需要一些协助,但行走不需要协助
说明:在这一级别,患者可以独立行走(可借助辅助行走的器械),能够独立穿衣、去卫生间、吃饭等,但是更复杂的任务需要在别人协助下完成。例如,需要他人代替完成购物、做饭或打扫卫生的工作,和一周不止一次看望患者以确保完成上述活动。需要协助的不仅是照顾身体,更多的是给予建议,比如:在这一级别的患者将需要监督或鼓励来处理财务
4 重度残障;离开他人协助不能行走,以及不能照顾自己的身体需要
说明:患者需要其他人帮助打理日常生活,无论是行走、穿衣、去卫生间或吃饭。患者需要每天照看至少- -次通常是二次或更多次,或必须和看护者住得很近。为区分级别4和5,考虑患者是否能够在一天当中,常规单独生活适当的时间。
5 严重残障;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须持续护理和照顾
说明:虽然不需受过培训的护士,但需要有人整个白天和夜间数次照看。
6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