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复苏
第 13 部分: 新生儿复苏
由于新生儿心脏骤停主要是窒息,因此开始通气仍是初始复苏的重点。证据评估的主要主题以及 2019 年新生儿复苏
指南的重点更新包括以下内容:
- 对于出生时接受呼吸支持的足月和晚期早产儿(妊娠 35 周),使用 21%的初始氧浓度仍然是合理的。研究表明,使用 100% 的氧气可能有害,因此建议不要将其用作初始氧浓度。ILCOR 于 2010 年对此问题进行了最后审查。
- 对于出生时接受呼吸支持的早产新生儿(妊娠少于 35 周),初始氧浓度仍为 21% 至 30%,随后根据目标血氧饱和度进行调整。
给氧以启动足月或近足月新生儿(妊娠 >=35 周)的通气支持
众所周知,缺氧和局部缺血会导致器官损伤,但现在认为新生儿即使短暂暴露于高氧血症也是有害的。因此,确定为新生儿提供初始呼吸支持时需使用的最佳初始氧浓度、从而避免低氧血症和高氧血症至关重要。
2019(更新):对于出生时接受呼吸支持的足月儿和晚期早产儿(妊娠 >=35周),使用 21% 的初始氧气浓度是合
理的。
2019(更新):不应使用 100% 氧气进行初始复苏,否则会导致死亡率过高。
2015(旧):进行初始空气复苏(海平面时氧浓度为 21%)是合理的。可以给予补充氧气并进行调整,使动脉导管前血氧饱和度接近海平面阴道分娩健康足月儿所测得的四分位数范围。
理由:ILCOR 对 10 项原始研究和 2 项随访研究的系统综述和荟萃分析证实,与 100% 氧相比,出生时接受呼吸支持、使用 21% 氧的足月儿和晚期早产儿,其至关重要的短期死亡率结局显著降低,而短期和长期神经系统预后无统计学显著差异。据估计,出生时开始呼吸支持时使用 21% 氧而不是 100%氧,可使婴儿死亡数减少 46/1000。初始使用 100% 氧会导致死亡率较高,这些证据得到 3 级建议:足月儿或晚期
早产儿开始呼吸支持时,建议不要使用100% 氧。尽管仍缺乏有关达到目标血氧饱和度的最佳氧浓度调整方法的证据,但使用接近于海平面阴道分娩健康足月儿所测得的四分位数范围的动脉导管前血氧饱和度目标值,与避免低氧血症和高氧血症的重要性是一致的。
尚未对新生儿的各种亚群进行充分研究,以确定其出生时呼吸支持期间是否需要不同的初始氧浓度。患先天性心脏病和其他畸形的新生儿可能会因低氧血症或高氧血症而受到伤害,因此需要对这些新生儿进行研究。
给氧以启动早产新生儿(妊娠 35 周以内)的通气支持
与足月新生儿相比,早产新生儿可能更易因过量氧暴露出现并发症(如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早产新生儿视网膜病变)。因此,确定初始呼吸支持使用的最佳氧浓度、并根据监测的动脉导管前血氧饱和度进行滴定至关重要。
2019(修订):对于出生时接受呼吸支持的早产新生儿(妊娠 35 周以内),从21% 至 30% 氧开始,随后根据脉搏血氧仪进行氧浓度调整可能是合理的。
2015(旧):早产新生儿(妊娠 35 周以内)初始应以低浓度氧(21% 至 30%)进行复苏,并滴定氧浓度,使动脉导管前血氧饱和度接近海平面阴道分娩健康足月儿所测得的四分位数范围。不建议使用高浓度氧 ( >= 65% ) 对早产新生儿进行初始复苏。该建议反映了一种偏好,即在无数据证明对重要结局确实有益的情况下,不要让早产新生儿接受额外氧气暴露。
理由:2015 年以来发布的新数据,包括 16 项研究(10 项随机试验、2 项随访研究和 4 项观察性试验),促使ILCOR 对出生后立即接受初始低浓度氧或高浓度氧进行呼吸支持的早产新生儿(妊娠 35 周以内)结局进行了系统综述。系统综述显示,两组之间的短期死亡率或任何预定的次要结局均无统计学显著差异。在 8 项随机试验中,以目标血氧饱和度作为共同干预措施,使初始21% 氧浓度组几乎所有新生儿都接受了氧补充。多项研究由于偏倚可能、不精确、不一致和数量少等原因被降级。许多亚人群和结局尚未得到充分评估。尽管证据存在这些弱点和不确定性,基于该弱势人群应避免额外氧暴露的重要性且无证据表明对关键或重要结局有益,因此仍建议从 21% 至 30% 氧浓度开始,然后再调整补充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