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两个关于AED的文件
8月1日,国家及地方关于AED的两个文件今天正式执行了
2024年8月1日,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广州市卫健委发布的《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GB 9706.204—2022)正式生效。这两个文件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公共场所急救设备的配置和标准化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市民的生命安全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
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下称《规范》)。该规范由广州市卫健委制定,旨在提升广州市公共场所急救设备的覆盖率和使用效率。主要内容包括:
配置原则:
广州市根据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至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的原则进行配置。
配置单位不得随意移机或拆除已接入信息管理系统的AED,确需移机或拆除的应提前1个月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新安装配置信息,配置单位应在移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报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数量标准:
政务服务大厅、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旅游区、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例如,每个政务服务大厅至少配置1台;机场和火车站向旅客提供服务的楼层,每楼层至少配置1台;每个体育场馆的每个楼层配置1台;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至少配置1台,床位数超500床的机构,应适当增加配置。
培训和演练:
每台AED须按照“1∶10”组织附近工作的10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相应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每年至少举行1次应急演练,制定针对突发心搏骤停患者的应急处置预案。
处罚规定:
未按照规定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GB 9706.204—2022)
该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规定了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性能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和性能要求:
规定心脏除颤器的基本安全和性能要求。
增加对心脏除颤器基本性能、除颤器电极、体外起搏等方面的要求。
推进社会整体安全和健康
上海悦安健康促进中心认为:这些文件的实施,不仅在技术层面上提升了AED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在实际应用层面上提高了公共场所的急救能力,从而在多方面推动了社会整体安全和健康。
1. 提升公共急救能力
在紧急情况下,AED能够显著提高心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广州市通过具体的配置要求,确保公共场所的AED覆盖率和响应速度,使得更多人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急救,从而挽救更多生命。
2. 降低设备操作难度
国家标准对AED设备的操作复杂性进行了优化,降低了使用难度。通过简化操作流程,即使是没有专业医疗背景的人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使用AED进行急救,大大提高了急救成功率。
3. 增强公众安全感
随着AED设备在公共场所的普及,公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无论是在体育场馆、商场还是其他大型公共场所,市民都可以安心地享受生活,因为他们知道,在紧急情况下,有完善的急救设备可以使用。
4. 推动社会急救意识
这些文件的实施还将推动社会对急救知识和技能的重视。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更多人将学习如何正确使用AED,这不仅提升了个人的急救能力,也为社会整体急救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5.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随着AED设备需求的增加,相关产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制造商将致力于生产更加安全、有效且易于操作的AED设备,同时,急救培训机构也将迎来更多的业务,整体上推动了急救产业的发展。
总结
广州市和国家发布的这两个文件,标志着我国在公共急救设备配置和标准化管理方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通过提高AED设备的普及率和使用效率,优化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复杂性,我们不仅可以挽救更多生命,还能提升公众的安全感,推动社会急救意识的普及,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为构建更安全、更健康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上海悦安健康促进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