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和财政部AED相关表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手术室医学装备配置标准》。该标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室的功能定位、手术与麻醉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将医学装备的配置要求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基础配置”为各级医院应配装备,即每个手术室至少配置1台。
值得注意的是,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被列入A档,要求各级医院手术室应配备至少1台AED。此标准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在急救设备配置上的最低要求,为提高急救反应能力和挽救患者生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财政部也公布了《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正式将AED纳入物业管理基础服务范畴。这意味着,在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AED的配置也将成为标准服务之一。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共场所的急救能力,也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对AED重要性的认知。
AED作为一种便携式急救设备,操作简单,非专业人员也可以使用。它能够为心脏骤停患者争取宝贵时间,从而挽救生命。因此,AED的普及对于提升社会整体急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自从《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AED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从大城市到小乡村,大力推广和普及AED的配置和使用。随着政策的推动和公众意识的提高,AED的市场需求展现出了显著的增长态势。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为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的急救设备配置设定了明确的标准,更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了对AED重要性的认知和重视。可以预见,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普及,AED的配置和使用将会更加普遍,从而为更多人的生命健康提供保障。